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内蒙古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方向应与《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见附件1)一致。
四、课题管理要求
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每个中标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参考《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见附件2)。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课题招标、立项、评审等各项工作。各投标单位可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论证活页》(见附件4)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信息表》(见附件5),并于2025年10月17日前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申报题目-申请单位-申请人姓名”),同时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纸介质形式报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2.内蒙古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专家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25年10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课题立项结果。未中标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凌兰、王东君
联系电话:0471-6944589、661192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1号1号楼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34室
邮政编码:010055
1.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docx
2.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招标管理办法.docx
3.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申请书.docx
4.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论证活页.docx
5.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课题研究信息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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