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朗读,设置朗读按钮,默认不
朗读
,老年人用户单击按钮即可对当前
区域内容进行朗读,再次点击
取消朗读

统计公报
  •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2025年10月13日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聚力办好“两件大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保持稳定增长,投入强度稳步提升,基础研究加快发展,财政科技支出持续增加。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2024年,全区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49.6亿元,比2023年增加21.5亿元,增长9.4%;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2]之比)为0.95%,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50.9万元。分活动类型看,全区基础研究经费9.2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应用研究经费23.0亿元,增长35.2%;试验发展经费217.5亿元,增长6.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3.7%、9.2%和87.1%。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16.3亿元,比上年增长7.5%;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14.2亿元,增长19.5%;高等学校经费13.8亿元,增长28.3%。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86.7%、5.7%和5.5%。分产业部门看,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6.5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9.1%,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14%,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50.2亿元,比上年增加12.0亿元,增长31.5%,投入强度为3.25%,比上年提高0.76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1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8个,这8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74.7%(详见附表1)。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排名前三的是包头市(76.3亿元)、鄂尔多斯市(64.9亿元)和呼和浩特市(50.5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盟市有5个,依次为包头市(1.67%)、乌海市(1.46%)、呼和浩特市(1.23%)、鄂尔多斯市(1.02%)和乌兰察布市(1.01%)(详见附表2)。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2024年,全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86.3亿元,比上年增加11.3亿元,增长15.1%(剔除一次性支出因素后增长20%),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2%。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2.0亿元,增长3.0%(剔除一次性支出因素后增长19.9%),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0%[5];盟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64.3亿元,增长20.0%,占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1%。全区12个盟市中,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包头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详见附表3)。附表1  2024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行业R&D经费(万元)R&D经费投入强度(%)合计2050765.80.70采矿业278683.00.39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07192.40.34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7198.40.3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14713.80.67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2831.71.03非金属矿采选业6746.70.84制造业1691202.30.98农副食品加工业19401.40.27食品制造业96726.80.4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872.70.10烟草制品业6330.70.42纺织业1542.40.40纺织服装、服饰业13117.83.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136.34.26造纸和纸制品业2834.40.34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367.40.98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159282.70.9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7138.20.94医药制造业56218.41.95化学纤维制造业8528.73.9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426.40.4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32066.31.13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99833.81.0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75637.40.45金属制品业166414.15.28通用设备制造业10937.21.22专用设备制造业33843.75.71汽车制造业23223.92.1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13544.94.6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68244.31.47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84959.83.88仪器仪表制造业725.93.54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2719.00.54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127.71.8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0880.50.1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68065.10.16燃气生产和供应业3636.10.05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179.31.06附表2  2024年及2023年各盟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地区2024年R&D经费(亿元)2024年R&D经费投入强度(%)修订后2023年R&D经费投入强度(%)全区249.60.950.91呼和浩特市50.51.231.18包头市76.31.671.93呼伦贝尔市4.70.270.17兴安盟1.50.190.23通辽市8.20.490.34赤峰市11.70.500.36锡林郭勒盟2.80.230.18乌兰察布市12.21.010.76鄂尔多斯市64.91.020.88巴彦淖尔市5.80.460.60乌海市8.71.461.38阿拉善盟2.30.550.60注:表内全区及各盟市2023年R&D经费投入强度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情况修订。附表3  2024年各盟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地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内蒙古自治区86.31.2盟市合计64.31.1呼和浩特市10.01.7包头市6.71.4呼伦贝尔市1.60.3兴安盟2.70.7通辽市2.30.4赤峰市4.30.6锡林郭勒盟1.30.4乌兰察布市3.60.9鄂尔多斯市24.82.2巴彦淖尔市3.20.8乌海市2.71.7阿拉善盟1.10.9 注:[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2]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3]根据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0.91%。[4]2024年分盟市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5]盟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含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   附注:1.主要指标解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2.统计范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3.调查方法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相关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2025-10-11
  • 2024年内蒙古常住人口继续减少 出生人口有所回升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定不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全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4年内蒙古常住人口有所减少,出生人口同比增加,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一、人口规模同比减少,出生人口有所回升2024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388万人,比上年减少8万人,下降0.33%。其中,人口自然减少6.8万人,是总人口减少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影响下,2024年全区死亡人口达到20.0万人,死亡率8.36‰。但是在疫情后生育意愿释放和龙年生肖偏好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全区出生人口同比增加1.2万人,结束了自2017年以来出生人口持续下降的趋势。2024年全区出生人口13.2万人,出生率5.52‰,同比回升0.52个千分点。二、城镇化进程显著加快,七成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随着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持续快速地向城市群、都市圈聚集,人口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末,全区城镇常住人口1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1.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699万人,比上年减少2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突破70%,达到70.73%,比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3个百分点,增速快于全国0.3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居全国第10位。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居第1位。三、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劳动力资源仍较丰富自2022年内蒙古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以来,全区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少子化老龄化问题逐步凸显。2024年末,全区0-14岁人口298万人,占12.48%;15-64岁人口1707万人,占71.48%;65岁及以上人口383万人,占16.04%。与2023年相比,0-14岁和15-64岁人口占比分别下降0.4个和0.1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上升0.59个百分点。尽管人口年龄结构呈现“两少一多”的趋势,但我区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仍超7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6位,劳动年龄人口红利仍较为充裕。四、全区人口小幅净流出,区内人口向呼包鄂集聚2024年,全区常住人口净流出1.2万人,未延续2021年以来全区人口回流趋势。长期看,人口向经济更发达、就业机会多、环境宜居地区流动的趋势仍将延续。从区内人口分布看,2024年全区东部地区、呼包鄂乌地区和西部地区人口占比分别为47.45%、42.85%和9.7%,与2023年相比,东部和西部地区人口占比分别下降0.3个和0.02个百分点,呼包鄂乌人口占比提高0.32个百分点。其中,呼包鄂3盟市常住人口同比增加6.59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较上年提高近0.39个百分点,人口向资源要素集中地区流动趋势进一步凸显。

    2025-04-11
  •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2024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区情区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4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全区共抽取8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4.7万住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量2024年末 ,全区常住人口2388万人,比2023年减少8万人,下降0.33%。二、城乡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1689万人,比2023年增加21.9万人;乡村人口699万人,比2023年减少2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73%,比2023年提高了1.15个百分点。三、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322万人,占总人口的13.48%;16-59岁人口1496万人,占62.65%;60岁及以上人口570万人,占23.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83万人,占16.04%。与2023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9.1万人,比重下降0.34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2.5万人,比重下降0.7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3.6万人,比重上升1.07个百分点。其中 ,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2.7万人 ,比重上升0.59个百分点。四、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1万人,占总人口的51.13%;女性人口1167万人,占48.87%。总人口性别比104.63,比2023年下降0.34。五、人口自然增长全区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3.2万人,比2023年增加1.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52‰,比2023年上升0.5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0万人,比2023年减少0.2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36‰,比2023年下降0.0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4‰,比2023年上升0.58个千分点。六、地区分布 注释: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性别比: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2025-04-11
  •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4月2日)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抓好“六个工程”,全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向上向好,各领域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和积极进展,闯新路、进中游迈出实质性步伐。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26314.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72.6亿元,比上年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11604.4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1837.6亿元,增长4.9%。三次产业比例为10.9:44.1:45.0,第一、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7%、47.4%和41.9%。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0011元,比上年增长6.1%。 年末常住人口[3]23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89万人,乡村人口699万人。男性人口1221万人,女性人口116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3.2万人,出生率为5.52‰;死亡人口20.0万人,死亡率为8.36‰。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20.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8万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3.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2.9%。 产业转型升级势头较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7]中,非煤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2.4%;战略性新兴产业[8]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3%;高技术制造业[9]增加值增长29.4%;装备制造业[10]增加值增长42.5%。其中,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2.4%。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73%,比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分区域[11]看,全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7782.6亿元,比上年增长4.1%;中部地区生产总值16259.4亿元,增长6.7%;西部地区生产总值2251.5亿元,增长5.3%。 二、农牧业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93.5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01.2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4%。粮食产量4100.5万吨,比上年增长3.6%。其中,玉米产量3276.2万吨,增长3.0%;大豆产量248.1万吨,增长1.5%;薯类(折粮)169.8万吨,增长30.5%。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300.8万吨,比上年增长5.4%。其中,猪肉产量80.6万吨,比上年增长6.5%;牛肉产量89.1万吨,增长14.5%;羊肉产量105.9万吨,下降2.7%;禽肉产量25.3万吨,增长9.6%。禽蛋产量64.0万吨,下降4.8%。牛奶产量776.7万吨,下降2.0%。年末生猪存栏663.1万头,比上年末增长5.3%;牛存栏938.3万头,下降1.0%;羊存栏6108.2万只,下降1.2%;家禽存栏5341.2万只,下降9.9%。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5.8%,股份制企业增长6.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5.7%。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4.7%,制造业增长9.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比上年增长5.1%,食品制造业增长4.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7.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7.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2.8%,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2.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41.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58.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2%。全年原煤产量[12]129991.1万吨,比上年增长4.7%;发电量8344.0亿千瓦时,增长9.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中,焦炭产量5022.5万吨,下降1.0%;单晶硅产量92.1万吨,增长55.2%;钢材产量3442.4万吨,增长1.6%;原铝产量668.4万吨,增长5.5%;乳制品产量461.9万吨,下降2.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000.8亿元,比上年增长0.7%。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7.3元,比上年增加0.4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0.4元,增加0.9元。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7.5%,比上年末增加0.4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6.9%。年末全区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装机容量25975.4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21.2%。其中[13],火电装机容量12100.8万千瓦,增长2.4%;水电装机容量241.7万千瓦,增长1.5%;风电装机容量8588.0万千瓦,增长23.5%;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4517.3万千瓦,增长106.2%。全年建筑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3%。年末全区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496家,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38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1%;房屋竣工面积1212万平方米,下降9.3%;房屋建筑竣工率为19.0%。四、服务业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083.8亿元,比上年增长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582.7亿元,增长5.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95.5亿元,增长4.0%;金融业增加值946.6亿元,增长2.5%;房地产业增加值1031.7亿元,增长1.4%。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14]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8.0%。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15]25.1亿吨,比上年增长6.0%。货物运输周转量5688.8亿吨公里,增长5.9%。全年旅客运输总量[16]25802.8万人,比上年减少1.7%。旅客运输周转量273.9亿人公里,增长8.3%。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798.7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6.1万辆),比上年末增长5.5%。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732.6万辆,增长5.3%;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2.1万辆,增长126.8%。民用轿车保有量428.9万辆,增长2.4%。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410.9万辆,增长2.1%。全年邮政业完成邮政函件业务335.0万件,包裹业务43.2万件,快递业务量57749.8万件,快递业务收入79.3亿元。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7]3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总数3084.6万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1762.8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8]978.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0.3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2661.2万户,减少0.3万户。全年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537134.8万GB,比上年增长6.6%。  五、国内贸易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5.3亿元,比上年增长4.5%。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949.9亿元,增长4.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65.4亿元,增长4.8%。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907.2亿元,增长4.2%;餐饮收入708.1亿元,增长6.3%。分区域看,东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8%,中部地区增长5.6%,西部地区增长3.1%。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4.0%,饮料类增长21.9%,烟酒类增长6.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3.7%,化妆品类下降12.7%,金银珠宝类下降11.0%,日用品类增长13.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0.4%,中西药品类增长1.0%,通讯器材类增长74.6%,汽车类增长14.8%。六、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3.0%。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3.6%。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12.2%,中部地区投资增长18.3%,西部地区投资增长3.4%。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73.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5.1%。基础设施投资[19]比上年增长23.8%。制造业投资比上年下降0.7%。民间投资[20]比上年增长1.6%,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6%。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937.4亿元,比上年下降[22]7.2%。其中,住宅投资715.3亿元,下降9.2%;办公楼投资10.9亿元,增长2.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78.7亿元,增长0.6%。商品房销售面积[23]1408.8万平方米,下降8.8%。商品房销售额927.8亿元,下降9.0%。七、对外经济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073.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出口852.8亿元,增长9.2%;进口1220.8亿元,增长3.6%。从主要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额1303.4亿元,增长7.0%,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2.9%;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额292.9亿元;加工贸易进出口额64.2亿元。对共建“一带一路”[24]国家进出口额1679.3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5.2%。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90家,比上年增加23家。八、财政金融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0.3亿元,比上年增长2.2%,扣除一次性特殊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7.2%。其中,税收收入2212.1亿元,下降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9040.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5102.1亿元,增长9.6%;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7497.5亿元,下降0.3%;机关团体存款余额4561.2亿元,增长2.9%。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1794.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8%,扣除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等一次性特殊影响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0053.8亿元,增长7.1%;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21664.4亿元,增长4.9%。全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5]860.7亿元,比上年增长2.5%;赔付支出362.3亿元,增长14.0%。其中,人身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06.2亿元,赔付支出180.8亿元;财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54.5亿元,赔付支出181.6亿元。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77元,比上年增长5.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888元,比上年增长4.5%。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31384元,增长5.5%;经营净收入9542元,增长2.9%;财产净收入2583元,下降2.1%;转移净收入7379元,增长5.3%。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3元,增长6.2%。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4407元,增长7.9%;经营净收入12161元,增长4.8%;财产净收入664元,增长14.6%;转移净收入5311元,增长7.3%。全年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113元,比上年增长4.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342元,增长3.4%。农村牧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631元,增长5.3%。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7%。其中,城镇为28.1%,农村牧区为30.3%。 全年各类社会福利院收养人数1.8万人。共有160.2万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3.5亿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4.0亿元。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58.4万人,比上年增长2.8%。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814.6万人,比上年下降0.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64.0万人,比上年增长0.2%。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26.0万人,增长3.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38.0万人,下降0.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33.8万人,比上年增长1.4%;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0万人。十、科学技术和教育全年科技项目中,科技重大专项新立项52项,自然科学基金共安排1117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总规模6.4亿元。科技企业孵化器59家。全年专利授权量25828件,比上年增长16.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7件。全年全区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412个。其中,区内成交技术合同登记1943个,增长6.9%。全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金额82.5亿元。其中,区内成交技术合同金额60.7亿元,增长7.7%。年末全区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2个,招生(含非全日制)1.5万人,在学研究生(含非全日制)4.3万人,比上年增长6.6%。普通高校54所,招生17.6万人,在校生55.3万人,毕业生15.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71所,招生5.9万人,在校生17.7万人,毕业生6.1万人。普通高中323所,招生14.9万人,在校生43.7万人,毕业生13.8万人。初中709所,招生23.4万人,在校生67.7万人,毕业生22.1万人。小学1597所,招生20.0万人,在校生137.4万人,毕业生23.4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50.0万人。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年末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2个。其中,乌兰牧骑75个。共有文化馆118座,公共图书馆117座,博物馆[26]118座。年末全区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8%。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出版各类报纸17939万份,出版各类期刊828万册,出版图书5786万册。全年接待国内游客2.7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8.6%;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140亿元,增长23.4%。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6740个。其中,医院86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480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2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21个,门诊部1190个,村卫生室127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8个。卫生技术人员24918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0570人,注册护士106855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73628张。其中,医院139133张,乡镇卫生院21581张。全年全区共有4080人次参加231场国际国内比赛,取得金牌154枚,银牌161枚,铜牌174枚。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全年总用水量189.9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4%。其中,生活用水增长0.6%,工业用水增长13.1%,农业用水下降10.1%,生态用水增长2.7%。初步核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72.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6.7立方米。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57.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7.2万公顷,封山育林5.3万公顷,退化林修复21.4万公顷,中、幼林抚育(作业)面积13.6万公顷。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区21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94.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426.1万公顷。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71人,比上年[27]下降25.4%,工矿商贸企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17人,比上年下降29.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179。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0.88人,比上年下降9.4%。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历史数据(包括图1、图5)进行了修订。[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数与自然减员人数之差。[5]2024年年末,全区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为298万人,15-64岁(含不满65周岁)人口为1707万人。[6]居住类价格包括租赁房房租、住房保养维修及管理、水电燃料、自有住房服务价格。[7]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相关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中的工业相关行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9]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10]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11]东部地区是指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中部地区是指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西部地区是指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12]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除原煤产量、发电量为全口径数据,其余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口径。[13]少量发电装机容量(如地热等)公报中未列出。[1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2024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15]货物运输总量及周转量包括铁路、公路、民航三种运输方式完成量,2024年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16]自2024年1月起,公路旅客运输量、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将班车包车客运量、公共汽电车城际城乡客运量、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城际城乡客运量纳入公路旅客运输量统计,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统计口径相应调整。2024年旅客运输总量、旅客运输周转量、公路旅客运输量、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17]电信业务总量按上年价格计算。[18]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xDSL、FTTx+LAN、FTTH/O以及其他宽带接入方式和普通专线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19]基础设施投资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业、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20]民间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21]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22]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房地产开发、新建商品房销售等指标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2024年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23]商品房销售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24]“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5]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26]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博物馆统计口径由原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逐步变更为国有博物馆口径,且存在部分博物馆合并、终止备案现象。2024年,全区博物馆数量较上年下降。[27]2023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经2024年重新修正,由540人调整为631人。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价格指数、居民收入消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猪牛羊禽肉产量、禽蛋产量、牛奶产量、猪牛羊禽存栏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发电装机容量数据来自电力行业协会;对外贸易数据来自呼和浩特海关;实际使用外资数据来自商务厅;专利数据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客货运量、客货运周转量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厅、铁路部门和民航部门;民用汽车、道路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公安厅;电信数、电话数、移动互联网数来自通信管理局;邮政业务、快递业务量数据来自邮政管理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数据来自文化和旅游厅;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厅;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保险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医疗保障数据来自医疗保障局;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厅;科技项目、合同成交金额数据来自科学技术厅;电视、广播数据来自广播电视局;出版数据来自党委宣传部;体育数据来自体育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利院、最低生活保障、福利彩票数据来自民政厅;用水量数据来自水利厅;自然保护区、林业数据来自林业和草原局;生产安全事故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厅;其他数据均来自统计局。

    2025-04-02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 3 月18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2023年末,呼包鄂乌地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1.5万个,占52.6%,比2018年末增长56.6%;东部地区15.3万个,占37.5%,增长21.1%;其他地区4.0万个,占9.9%,增长21.0%。呼包鄂乌地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23.9万个,占51.7%;东部地区17.7万个,占38.3%;其他地区4.6万个,占10.0%。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盟市是:呼和浩特市8.0万个,占19.5%;包头市5.7万个,占14.0%;鄂尔多斯市5.3万个,占13.0%。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合计408562 100.0461647 100.0呼包鄂乌地区214731 52.6 23869851.7     呼和浩特市79742 19.5 8807219.1     包头市57076 14.0 6386413.8     鄂尔多斯市53015 13.0 5823112.6     乌兰察布市24898 6.128531 6.2东部地区15333837.5 17658038.3     呼伦贝尔市29177 7.1 351267.6     兴安盟15358 3.8 180463.9     通辽市32964 8.1 376198.1     赤峰市51448 12.6 5867212.7     锡林郭勒盟24391 6.0 271175.9 其他地区404919.9 4636910.0    巴彦淖尔市19736 4.822721 4.9    乌海市12648 3.114494 3.1    阿拉善盟8107 2.09154 2.0注:法人单位合计数中包含自治区直管单位。二、从业人员2023年末,呼包鄂乌地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2.6万人,占53.3%;东部五盟市184.9万人,占33.7%;其他盟市55.7万人,占10.1%。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盟市是:呼和浩特市107.4万人,占19.6%;鄂尔多斯市77.6万人,占14.1%;包头市76.6万人,占14.0%。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万人)其中:女性合 计549.0 212.5 呼包鄂乌地区292.6 111.3 呼和浩特市107.4 44.8 包头市76.6 28.8 鄂尔多斯市77.6 26.0 乌兰察布市30.9 11.7 东部地区184.9 76.1 呼伦贝尔市38.5 15.5 兴安盟19.4 8.4 通辽市40.2 16.9 赤峰市62.4 25.9 锡林郭勒盟24.4 9.4 其他地区55.7 22.1 巴彦淖尔市28.2 11.7 乌海市17.1 6.6 阿拉善盟10.5 3.9 不分盟市数据15.8 2.9 注释:[1]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其他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2]表中不分盟市数据包含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及自治区直管单位从业人员。[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025-03-18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 3 月18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04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6.4%。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高端装备制造业9个,占0.9%;新材料产业106个,占10.6%;生物产业105个,占10.5%;新能源产业585个,占58.3%;绿色环保产业190个,占18.9%。(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8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0%。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08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2%;数字创意产业39个,占13.1%。二、高技术产业(一)高技术制造业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40个,比2018年末增长50.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3%,比2018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5.6亿元,比2018年增长117.3%;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9%,比2018年提高0.4个百分点。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24.3亿元,比2018年增长148.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5.2%,比2018年提高4.0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7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88个百分点。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72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74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167.0%和80.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7.6%,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6.6个百分点。(二)高技术服务业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11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1%。其中,信息服务120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9.2%;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83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4.5%。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2.9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9.8%。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2023年末,全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万个,从业人员18.0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07.5亿元。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09个,占1.5%;数字产品服务业3509个,占17.4%;数字技术应用业1.2万个,占57.6%;数字要素驱动业4757个,占23.5%。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9万人,占21.4%;数字产品服务业1.5万人,占8.4%;数字技术应用业9.5万人,占52.7%;数字要素驱动业3.2万人,占17.8%。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97.0亿元,占37.1%;数字产品服务业126.9亿元,占7.9%;数字技术应用业560.1亿元,占34.8%;数字要素驱动业323.5亿元,占20.1%。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03个,比2018年增长120.9%,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9%。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7万人年,比2018年增长68.8%。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92.0亿元,比2018年增长85.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6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105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064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193.3%和182.2%;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6.8%,比2018年下降1.4个百分点。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R&D经费支出(万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合 计1919744.10.65 采矿业285366.40.4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29857.80.3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8499.10.2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11954.40.5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2405.31.08 非金属矿采选业2649.80.43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00其他采矿业00制造业1601792.30.90 农副食品加工业6499.30.08 食品制造业67775.80.2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964.90.11 烟草制品业NANA 纺织业1496.10.44 纺织服装、服饰业6813.41.6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678.41.8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00家具制造业00造纸和纸制品业2896.20.3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423.51.2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0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136828.30.7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95357.70.90 医药制造业43863.91.66 化学纤维制造业4181.14.7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548.90.5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6583.61.1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0123.61.0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34576.70.67 金属制品业130747.94.27通用设备制造业3226.70.38 专用设备制造业7777.91.24 汽车制造业17694.61.3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NANA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2005.20.5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73467.43.33 仪器仪表制造业538.56.41 其他制造业00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1271.30.1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1280.50.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2585.40.0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7157.90.0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2524.50.0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903.00.36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0万个,从业人员14.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6%和14.4%;资产总计151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1%。2023年末,全区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6万个,从业人员10.9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4%和24.4%;资产总计1338.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0.9亿元,比2018年增长57.7%。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354个,从业人员3.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0.7%和8.0%;资产总计174.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9.5亿元,比2018年增长9.1%。注释:[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5]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6]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7]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11]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2025-03-18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 3 月18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2万个,从业人员18.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7.8%和45.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0万个,从业人员15.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0%和62.1%(详见表5-1)。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2045115.2 研究和试验发展11500.6 专业技术服务业1382112.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54802.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其他企业占0.8%。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他企业占0.2%(详见表5-2)。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2045115.2 内资企业2029215.2 其他统计类别1590.04 (二)主要经济指标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8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3%;负债合计138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2%。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8亿元,比2018年增长116.7%(详见表5-3)。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资产总计(亿元)负债合计(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合 计2482.9 1386.2 493.8 研究和试验发展165.7 98.3 28.2 专业技术服务业1852.8 1045.7 386.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64.3 242.2 79.7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711个,从业人员10.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5%和89.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79个,比2018年末下降40.3%;从业人员3.2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62.4%。(二)主要经济指标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8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9.1%;负债合计116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3.1亿元,比2018年增长147.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04.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4.4亿元,比2018年增长100.6%。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万个,从业人员5.9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0%和30.7%(详见表5-4)。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104055.9 居民服务业45902.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42731.6 其他服务业15421.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6%(详见表5-5)。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104055.9内资企业103905.9其他统计类别150.003    (二)主要经济指标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4.8%;负债合计105.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4.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0亿元,比2018年增长83.7%(详见表5-6)。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资产总计(亿元)负债合计(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合 计176.9 105.8 92.0 居民服务业98.7 53.2 36.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58.0 41.0 35.8 其他服务业20.2 11.7 19.3 四、教育(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3万个,从业人员46.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4%和13.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551个,从业人员41.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1%和增长10.5%。(二)主要经济指标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0%;负债合计6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7亿元,比2018年增长135.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640.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35.7亿元,比2018年增长40.4%。五、卫生和社会工作(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374个,从业人员25.9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1%和24.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482个,比2018年末下降3.3%;从业人员22.7万人,增长26.1%。(二)主要经济指标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3%;负债合计69.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0.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1亿元,比2018年增长32.5%。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7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98.7亿元,比2018年增长45.8%。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7517个,从业人员5.7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和8.0%。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311个,从业人员2.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9%和10.8%。(二)主要经济指标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2.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8.0%;负债合计160.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3亿元,比2018年增长68.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8.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1.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6.9亿元,比2018年增长8.3%。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6万个,比2018年末下降1.3%;从业人员76.1万人,增长4.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394.2亿元,比2018年增长54.4%。注释:[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3位小数。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