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统计局,各调查队,市局和总队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沪统规〔2024〕1号)自2025年6月10日起废止。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2025年6月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