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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造价服务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8人。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年12月25日下发的《关于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内机编办发〔2020〕140号)批复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2017年水利厅部门预算安排我单位事业经费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付人员经费和质量监督业务经费。受自治区水利厅委托,我单位主要职责为:1、承担参与拟订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2、负责自治区及实施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参与质量工作考核;3、协助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相关工作;4、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编制管理工作;5、承担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正科级机构7个: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质量技术科、安全生产科、建设管理科、工程项目科、造价编制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在水利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质监中心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团结带领全中心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突出党建统领业务,两手抓两促进,圆满完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扎实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如下:
(一)固本强基,全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质监中心党支部全力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党支部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全年开展集体学习21次,开展主题党日6次。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提升党组织凝聚力
质监中心党支部现有在职党员17人,支部委员5人,4名入党积极分子。今年7月,按照厅人事任免要求,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圆满完成支部书记选举工作。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标准,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年累计召开25次支委会,充分发挥支部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同时,注重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等制度,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的支部班子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先后完善了《党支部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制度》等多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确保支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支部多管齐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稳固拒腐防变思想根基。一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支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委会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别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同时结合水利厅《关于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建议》文件精神以“赤峰市公共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身边的违纪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线思想。另一方面,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日常行为、工作作风、权力行使的全方位监督。此外,联合人事处、机关党委、运行管理处、防御中心开展“学纪正风强党性 知规廉洁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让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及严肃性,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效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提升引领力
中心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长期跟踪、研判机制,确保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有效管控。一是长期坚持党支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传达、部署、落实水利厅有关意识形态相关要求,不断夯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思想根基。二是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在楼道内、会议室等显眼位置,设立宣传展板,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强化宣传载体建设。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同志、党外人士和新入职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2024年,我中心37名干部职工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二)攻坚克难,全力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工作部署要求,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帮助下,牵头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造价编制和其他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质量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一是全力开展工程质量监督。2024年我中心在监水利工程项目共13项,其中新办监督手续7项,各项目均成立了项目监督组,并按照监督计划有序开展了质量监督工作。全年对在建工程全过程、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31批次,派出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查出47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列席参加45次分部工程等验收会议,全部通过验收,并完成核备工作,参加政府验收9次,并按要求均提交了质量监督报告。退回法人不合格整改报告10次,下达法人催办单3次。二是全面做好质量监督检测。对8项在监重大水利工程开展监督检测工作,共检11批次,重点对主体工程和影响工程结构安全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等内容进行检测。针对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法人均下发了整改通知。三是按照水利厅工作安排,完成对全区12个盟市实施的在建水利工程(每个盟市抽检一个项目)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检测完成并将检测结果报送水利厅。四是按照工作需求,建立了监督项目档案室,梳理出自2010年以来15个尚未竣工验收,但监督资料严重不足的监督项目,下一步中心将主动与项目法人沟通,积极应对监督项目各项后续工作。五是制定印发《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参建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全面提升我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参建人员履职水平,规范参建人员履职行为,落实质量责任起到促进作用。六是参与编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手册》和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均处于审稿阶段。
2.安全生产监督取得实效。一是结合质量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内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全年查出安全问题161个,涉及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多个方面。二是精心组织安管人员考试。本年度开展2次安管人员考试,考试报考人数达2359名,参与企业566家,合格人数899人,合格率38%。三是全力开展审批业务。2024年通过自治区服务网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办理了包括证书申领、变更、延续、注销等行政审批业务3196件,业务量、办理速度相比去年大幅提升(2023年办理1284件)。四是强化12345热线、电话咨询办理质效。全年办结水利厅转批的安管人员12345热线工单45件,群众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接听咨询电话1600余次,同时充分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证书办理情况并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3.水利工程造价编制管理有效落实。一是对接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试行)》发布工作,全面提升了我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了我区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从0到1的突破。二是成功申请立项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工作,有助于建立我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水利工程从“重建轻管”向“重建强管”的逐步转变。
4.强化质量监督队伍。聚焦质量监督队伍强化,通过“5到现场”方式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即到现场检查后必开中心技术研判会、到现场聘请专家必带新人、到现场检查经验丰富职工必带新人、到现场检查后必写技术分析学习心得报告、到现场检测必带新人等工作方式,打破各项目组之间、各项目组与中心、技术人员与中心存在的技术壁垒,进而改进工作作风,解决人员调整承办项目断层问题。
5.其他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协助水利厅建设处收集整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并形成《关于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情况的报告》。二是年初按照水利厅《全区水利行业岁未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通辽市、包头市等5个盟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三是受水利厅委托,圆满承办完成2024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四是配合水利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聘请3位专家和中心2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抽取区内3家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28个问题上报水利厅。五是深入调研完成《关于新时期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补充定额相关问题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六是受水利厅委托,组织专家完成对相关检测参数无法获得计量认证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有效的推动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单位资质申请业务的开展。七是配合建设处顺利完成冬施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等工作。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909.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90万元,增长8.32%,变动原因:新招聘员工7名;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72万元,增长4.4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909.8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09.8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9.18万元,增长4.50%,变动原因:新招聘员工7名。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46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909.8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09.8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8.72万元,增长4.44%,变动原因:新招聘员工7名。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09.8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9.81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09.8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576.53万元,占63.37%;
本年项目支出333.28万元,占36.6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909.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90万元,增长8.32%,变动原因:新招聘员工7名;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72万元,增长4.44%,变动原因:新招聘员工7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09.81万元。与年初预算839.9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3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75.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7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8.48万元,支出决算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补贴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9.91万元,支出决算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招聘人员7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9.96万元,支出决算2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招聘人员7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3.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45万元,支出决算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招聘人员7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08万元,支出决算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招聘人员7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2.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7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8.35万元,支出决算4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招聘人员7人。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759.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5.4万元。其中:
1.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703.67万元,支出决算75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84.22万元用于新招聘人员7名和工资年度调整,由于三类人员题库还有部分尾款需要支付及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相关经费支出,其中追减项目支出16.72万元、基本支出12.1万元,共计28.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76.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9.26万元、津贴补贴80.46万元、奖金38.5万元、绩效工资139.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万元,住房公积金42.09万元、退休费7.88万元。
(二)公用经费2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7.38万元、福利费1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333.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情况。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4万元、印刷费2.91万元、取暖费3.47万元、物业管理费17.78万元、差旅费91.13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5.82万元、劳务费4.26万元、委托业务费15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3、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4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9.89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3.73万元,支出决算 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3.73万元,支出决算 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3.73万元,支出决算 13.73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7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26万元,增长62.13%,变动原因:驻地周边公出任务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我单位本年度不涉及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我单位不涉及国(境)外公务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26.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66万元,增长33.49%,变动原因:本年度新招聘人员7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4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78%。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我单位无部门评价项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水利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6分。全年预算数为203.54万元,执行数为198.66万元,完成预算的97.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我单位的13个在监质量监督项目的工程质量与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及培训,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对引绰济辽、东台子水库工程等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对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进行考核,促进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稳定保障提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5年,我中心将继续坚守岗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精神,聚焦“六个行动”,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提供坚实质量安全保障。狠抓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利用法律手段深挖监督检查中违法问题线索,提升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效能。继续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5到现场”技术服务方式,带好新人,做好“传帮带”工作。结合水利部2024年新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系列定额,对我区的概估算编制规定进行测算,确保计价依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制工作,为水利厅支出标准化建设贡献力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安管人员考试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申请材料,提升办事效率。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全力配合水利厅运管处、建设处等处室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第二批坚强堡垒支部、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的申报工作,为推动水利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物业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7.78万元,执行数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我中心办公区域进行物业维护,保障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并维持办公环境正常运转,包括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办公区域的财产安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强物业费相关财政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收入的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从而可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并对今后物业费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3.水利监督检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116.84万元,执行数为1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引绰济辽等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及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行检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满足社会对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5年,我中心将继续坚守岗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精神,聚焦“六个行动”,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提供坚实质量安全保障。狠抓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利用法律手段深挖监督检查中违法问题线索,提升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效能。继续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5到现场”技术服务方式,带好新人,做好“传帮带”工作。结合水利部2024年新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系列定额,对我区的概估算编制规定进行测算,确保计价依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制工作,为水利厅支出标准化建设贡献力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安管人员考试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申请材料,提升办事效率。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全力配合水利厅运管处、建设处等处室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第二批坚强堡垒支部、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的申报工作,为推动水利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物业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以下为自评报告:
2024年度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缴纳办公场所物业费,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进行。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我中心办公区域进行物业维护,保障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并维持办公环境正常运转,包括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办公区域的财产安全。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本次物业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单位有关物业费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物业费相关财政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收入的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从而可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并对未来物业费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2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1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17.78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17.7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8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财会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认真遵守会计法,增强财务透明度,合理有效利用各项资金。编制项目预算的时候根据我单位所履行的职能职责和发展目标需要来编制,使资金覆盖单位项目相关运行支出并厉行节约、量力而行。支付过程中要求经办人按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执行,依据年度预算及项目实施的进度付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物业维护面积(平米),目标值1000,完成值1079,分值5,得分5。
(2)分配安保人员数量(人),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5,得分5。
(3)分配保洁人员数量(人),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1)安保人员配备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10,得分10。
(2)保洁人员配备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1)安保服务时长(年),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5,得分5。
(2)保洁服务时长(年),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物业成本(万元),目标值17.5,完成值17.5,分值5,得分5。
(2)物业费单价(元),目标值15,完成值13,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1)办公环境,目标值改善,完成值,分值20,得分19。
6.可持续影响指标
(1)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目标值长期保障,完成值,分值10,得分9。
(三) 满意度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目标值90,完成值100,分值10,得分10。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不断加强物业费相关财政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收入的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从而可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并对今后物业费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鑫 联系电话:0471-5259506-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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