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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5-0523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5〕24号
成文日期 2025-10-24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10-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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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土默特右旗发展煤焦化先进化工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全国焦炭产能6.78亿吨,产量4.89亿吨,产能利用率仅为72%。焦炭作为高炉炼铁的还原剂和骨架材料,占下游总需求的85%左右,而钢材最主要下游之一基建与房地产市场低迷,钢材需求偏弱,焦炭需求量整体减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规定,焦化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2025年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25〕4号)明确提出,煤焦化工产业以乌海及周边地区、巴彦淖尔市、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清水河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发展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副产品精深加工。《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2023年修订版)》(内发改环资字〔2023〕1080号)明确规定,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焦炭产能(装置)不得进行产能置换。综合焦炭市场需求和自治区焦化产业布局等情况,土默特右旗暂不宜发展煤焦化工产业。

感谢您对煤焦化工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24日

签 发 人:王金豹

承 办 人:姜丽

联系电话:0471-4866469